108學年度第2學期博、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至 109/5/28(星期四)下午3:00截止收件

  • 2020-03-08
  • 何京蕙
※  為防範新冠肺炎疫情擴散及相關疫情調查所需,口試委員進入校區需配合註冊本校之一日通行證,請提醒口試委員提早抵達。
https://www.ntnu.edu.tw/nCoV/news_detailV2.php?category_id=CC&newsid=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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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」,申請本學期學位考試同學請於109/5/28(星期四)下午3:00前,請依身分別,將下列資料送達所辦公室:


博士候選人:(參考資料: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要點)
  1. 學位考試申請書一份
  2. 歷年成績表一份(含: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、博士論文計畫書考試成績通知單)
  3. 論文初稿及其摘要各一份
  4. 指導教授推薦書一份
  5. 依本所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要點第八條規定發表之學術論著抽印本(如於申請時未完成發表,請至遲於辦理離校前繳送)
  6.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線上課程研習檢定測驗通過證明
  7. 線上剽竊檢核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(不含參考文獻、直接引述之內容後須不超過15%)
  8. 學位論文考試申請切結書
 
碩士研究生:(參考資料:碩士班修業相關規定)
  1. 學位考試申請書一份
  2. 歷年成績表一份
  3. 論文初稿及其摘要各一份
  4. 指導教授推薦書一份
  5. 發表證明影本(如於申請時未完成發表,請至遲於辦理離校前繳送)
  6.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線上課程研習檢定測驗通過證明
  7. 線上剽竊檢核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(不含參考文獻、直接引述之內容後須不超過15%)
  8. 學位論文考試申請切結書
 
 
 
※口試前一週請至所辦領取口試需備資料

※有關「研究生學位論文口試費」中口試委員的交通費,略說明如下,還請各位同學協助告知您的口試委員:
校外的口試委員:自口試委員服務的學校←→本校公館校區
  • 大台北地區(台北市 & 新北市)內:僅支付---大眾運輸工具來回雙程票價(例如:單程、單段公車票價*2=$30;捷運淡水→公館+單程、單段公車票價:[$55+$15]*2=$140)毋需檢附單據
  • 大台北地區以外:
    •  毋需檢附單據:自強號火車來回票價
    •  需檢附單據:學位考試當日的高鐵及飛機來回機票的票面金額
交通費需要檢附單據的部分,務必請口試委員保留所搭乘交通工具的單據,並請附回郵信封,讓口試委員將回程單據郵寄回所辦。
 
【重要】配合本校修訂後之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,規劃申請本學期學位考試的各位研究生請於 109/5/1(五)下午3:00前於 https://goo.gl/forms/OQTyYDwnF9w8uAth1   登錄,俾利協助向本校圖書館於turnitinhttp://www.turnitin.com/zh_tw/home)申請帳號,以免在申請學位考試時,因無法提出合於本所規定之 "線上剽竊檢核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(不含參考文獻、直接引述之內容後須不超過15%而被拒絕學位考試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