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!申請日期更新〕110學年度第2學期碩、博士學位考試申請至 111/4/25(星期一)下午3:00截止收件

  • 2022-03-04
  • 何京蕙
※ 請各位同學務必線上填寫學位考試申請,如擬以紙本申請,也煩請同時填學位考試線上申請
https://forms.gle/tRp3jU4Dkf2zFXLf6


依據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」,請依身分別,將下列資料送達所辦公室:

博士候選人:(參考資料: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要點)
學位考試申請書一份(學位考試委員5位(包括指導教授))
歷年成績表一份(含: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、博士論文計畫書考試成績通知單)
論文初稿及其摘要電子檔
需於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之7個工作日前將論文初稿電子檔email至gie@deps.ntnu.edu.tw,所辦將進行同步檢核。(檔案命名:學年度-學期_學號姓名-論文初稿。例:110-2_60846031S張大同-論文初稿)
指導教授推薦書一份
依本所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要點第八條規定發表之學術論著抽印本(如於申請時未完成發表,請至遲於辦理離校前繳送)
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線上課程研習檢定測驗通過證明
線上剽竊檢核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(不含參考文獻、直接引述之內容後須不超過15%)
學位論文學術倫理聲明書
 
碩士研究生:(參考資料:碩士班修業相關規定)
學位考試申請書一份(學位考試委員3位(包括指導教授))
歷年成績表一份
論文初稿及其摘要電子檔
需於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之7個工作日前將論文初稿電子檔email至gie@deps.ntnu.edu.tw,所辦將進行同步檢核。(檔案命名:學年度-學期_學號姓名-論文初稿。例:110-2_60846031S張大同-論文初稿)
指導教授推薦書一份
發表證明影本(如於申請時未完成發表,請至遲於辦理離校前繳送)
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線上課程研習檢定測驗通過證明
線上剽竊檢核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(不含參考文獻、直接引述之內容後須不超過15%)
學位論文學術倫理聲明書
 
※所辦備妥學位考試需用表件後,將通知至所辦領取

※有關「研究生學位論文口試費」中學位考試委員的交通費,略說明如下,還請各位同學協助告知您的學位考試委員:
校外的學位考試委員:自學位考試委員服務的學校←→本校公館校區
大臺北地區(臺北市 & 新北市)內:僅支付---大眾運輸工具來回雙程票價(例如:單程、單段公車票價*2=$30;捷運淡水→公館+單程、單段公車票價:[$55+$15]*2=$140)毋需檢附單據
大臺北地區以外:
毋需檢附單據:高鐵來回票價
需檢附單據:學位考試當日的飛機來回機票的票面金額
交通費需要檢附單據的部分,務必請學位考試委員保留所搭乘交通工具的單據,並請附回郵信封,讓學位考試委員將回程單據郵寄回所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