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/10/17(一)【課程邀請講座】「自然?天然?重探日治時期臺灣的環境保育與保存運動 Re-examining the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 and preservation of Taiwan during the Japanese colonial period」(洪廣冀副教授)

  • 2022-10-13
  • 何京蕙
論及當代環境史,自然保育(conservation)與保存(preservation)為研究者必然提及的一組關鍵詞。就前者而言,研究者必然提及者為20世紀上半葉一手創建美國林務署(Forest Service)、並與羅斯福(Theodore Roosevelt, 1858-1919)總統推動保育運動(conservation movement)的林學者平肖特(Gifford Pinchot, 1865-1946)。以其林業思想為例,研究者指出,保育係把自然視為資源,以效率與效益為依歸,透過設置國有林、於政府中設置專職機構之法經營自然,務求為最多人在最長時間內尋求最多利益。至於保存,研究者則會舉「國家公園之父」繆爾(John Muir, 1838-1914)的例子。研究者指出,這位深受浪漫主義影響的作家與登山家,即便一開始支持平肖特與羅斯福總統的保育運動,隨即因理念不合而漸行漸遠。研究者認為,就繆爾而言,不受人為干擾的「自然」有其不可取代的美學價值與神聖性,為造物者在塵世間精心構築的神殿;因此,繆爾認為,政府非但不應以效率與效益為名妄加經營自然,反倒是要將那些還未被文明蠶食鯨吞的「荒野」(wilderness)劃入「國立公園」(national park),確保其不再受到任何人為干擾,為身心俱疲的都市人留下一片可徜徉其中、身體與心理同獲滿足的淨土。
對環境史研究者而言,對前述敘事,應是耳熟能詳。然而,過去十餘年來,越來越多的研究者對當中的美國例外主義與擴散說感到不滿,認為不同社會常有對自然的獨特看法,且此看法往往是知識交流的結果,並會影響保育或保存手段的行使。我將介紹晚近環境史研究者如何重探保育與保存的議題,並以日治時期臺灣的森林保育與國立公園設置運動為例,說明前述見解如何幫助我們理解日治時期臺灣的環境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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